鄭州海關7月2日披露,由該關偵辦的走私出口硅鐵案由河南省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劉士銘犯走私普通貨物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該案是內地海關偵破的首起利用邊境非設關地走私硅鐵犯罪案件。
2011年9月,鄭州海關緝私局情報人員獲悉:一名叫林貢平的臺灣人長期從河南安陽收購大量硅鐵,以偽報品名、繞關走私等方式將硅鐵走私至臺灣。經過近4個月在鄭州、安陽、蘭考等地的調查,緝私關員基本確定了由李虎金供貨、臺灣人王棋圣為中間人、林貢平為貨主的走私團伙,并初步掌握了從廣西東興向越南的走私渠道,查清了林貢平、王棋圣及其同伙徐麗梅的基本情況。黃埔海關緝私局對林貢平、王棋圣、徐麗梅等人在黃埔海關以偽報品名方式走私出口硅鐵一案立案偵查,并抓獲了王棋圣、徐麗梅。
經查,自2011年9月至2012年2月,林貢平、王棋圣、劉士銘走私團伙采取將河南、河北、內蒙古等地的硅鐵、鉬鐵運至東興,利用當地與越南邊界的特殊地理位置,繞越設關地,將硅鐵走私出口至越南,然后轉運至臺灣。其間共走私出境硅鐵5357.5噸,走私出境鉬鐵80噸,總貨值4594萬元人民幣,總計偷逃海關稅款1103.7萬元人民幣。
硅鐵及鉬鐵是我國重要的戰略性資源類產品,出口需辦理許可證并分別繳納25%、20%的出口關稅,而走私團伙的行為既逃證又逃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