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1月1日電 中央軍委主席日前簽署命令,發布《軍隊裝備訂購規定》,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
《規定》堅持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強軍思想,深入貫徹新時代軍事戰略方針,著眼有效履行新時代人民軍隊使命任務,聚焦備戰打仗,深刻把握裝備訂購工作的特點規律,科學規范新形勢下裝備訂購工作的基本原則、基本任務、基本內容和管理制度,是軍隊裝備訂購工作的基本法規。
《規定》共8章42條,按照軍委管總、戰區主戰、軍種主建的總原則,規范了軍隊裝備訂購工作的管理機制;堅持以戰領建,明確保障戰斗力快速生成的具體措施;貫徹軍隊現代化管理理念,完善裝備訂購工作需求生成、規劃計劃、建設立項、合同訂立、履行監督的管理流程;破解制約裝備建設的矛盾問題,構建質量至上、競爭擇優、集約、監督制衡的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