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新規,含硼合金鋼進口商應該獲得工業部的推薦,之后從貿易部獲得進口許可,進口許可證有效期兩年。通常進口商分成兩類,一類為生產者進口商,進口該產品是用以生產;另一類為注冊進口商,通常進口產品后再轉賣。
印尼貿易部稱,含硼合金鋼進口從2009年開始大幅攀升,與此同時,非合金鋼進口大幅下滑。如2010年熱軋和冷軋板卷等非合金鋼進口下滑44%,2011年下滑40%,2012年下滑25%。貿易部懷疑,非合金鋼進口或以合金鋼進口所代替,且來自中國、日本和中國臺灣地區的進口大幅增加。
在合金鋼中加入少量硼,可使進口商按照合金鋼進口,這樣可享受更低的進口關稅,或規避政府征收的反傾銷稅和保護性關稅。如主要用在建筑的含硼型鋼的進口關稅最多5%,而不含硼的非合金鋼關稅最多15%。而非合金鋼或碳鋼的熱軋板卷、冷軋板卷和型鋼,還要被征收5.9%-55.6%的反傾銷稅。而大量進口合金鋼,已使印尼政府每年在稅收上損失達1450億盧比。
印尼工業部負責制造業的Harjanto稱,其辦公室有生產廠家進口商和注冊進口商名單,并確定每個進口商對含硼合金鋼的需求,并按每年的實際進口量進行評估,如果進口商妄用將被取消進口許可。
印尼主要鋼生產廠家喀拉喀托鋼公司和Gunung Garuda公司有望從新規中受益。Gunung Garuda集團分公司Gunung Raja Paksi在之前提交工業部的報告中稱,含硼鋼進口增加已導致該公司縮減生產規模及裁員約300人。
通過該新規,政府一方面有助于滿足當地下游工業對含硼合金鋼的需求,一方面通過適當控制進口保護上游工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