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為進一步加強鋼鐵行業管理,規范現有鋼鐵企業生產經營秩序,工信部近日發布《鋼鐵行業規范條件》,表示將淘汰粗鋼年產量100萬噸以下的普鋼企業。
根據規范條件的要求,鋼鐵企業的生產規模須達到2010年普鋼企業粗鋼年產量100萬噸及以上,特鋼企業30萬噸及以上,且合金鋼比大于60%(不含合金鋼比100%的高速鋼、工模具鋼等專業化企業)。此外,鋼鐵企業的高爐容積還必須達到400立方米以上,否則將被淘汰。
規范條件還對產品質量、環境保護、能源消耗和資源綜合利用、生產規模、工藝設備、安全衛生和社會責任等六方面進行了規范,要求鋼鐵企業必須具備完備的產品質量管理體系,保持良好的產品質量信用記錄,而且在近兩年之內要沒有發生過重大產品質量問題。
《條件》還強調,鋼鐵企業噸鋼煙(粉)塵排放量不超過1.19千克,噸鋼二氧化硫排放量不超過1.63千克。企業污染物排放總量不超過環保部門核定的總量控制指標。有單項污染物減排任務的企業,須落實減排措施,滿足減排指標要求。
另外,規范條件還指出,鋼鐵企業必須注重資源的綜合利用,提高各種資源的循環利用率。而噸鋼的新水消耗要不超過4.1立方米,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率不低于94%。